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公文书证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客人Jarry因公司业务的产品涉及到商业竞争关系,导致对方起诉,法院要求Jarry提供相关产品的原产地证明资料。因为原产地证明出具国家为中国领域外的(即是新加坡出具),故需要对该文件进行公证认证用于中国之用。为节省时间与交通成本,Jarry透过朋友介绍找到使馆认证网委托代办新加坡公证认证事宜,下面为大家分享下整个办理流程。
新加坡原产地证明公证认证用于内地法院使用需准备以下资料:
- 1、原产地证明书;
- 2、申请公司资料与法人文件;
- 3、授权委托书/认证说明;
- 4、认证申请表。
新加坡的原产地证明公证认证用于内地法院使用流程:
- 1、由国际公证律师公证文件;
- 2、新加坡法律学会与外交部加签;
- 3、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
新加坡原产地证明公证认证用于中国使用办理时间:
- 办理新加坡原产地证明公证认证所需时间2周时间(可加急办理)。
以上就是办理新加坡原产地证明使馆认证的完整流程,不同的案例,会稍微有调整,详情可咨询使馆认证网顾问。
新加坡原产地证明公证认证用于中国使用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