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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本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疫情发展,未来一段日子仍有需要限制跨境人口流动及实施强制检疫措施,港府于八月二十一日公布了最新防疫措施,刊宪把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至2020年10月7日。延长有关规例的有效期,并不代表现行施加的强制检疫要求必定会持续不变直至有效期完结。第599C章的条款容许政府视乎疫情发展,收紧或放宽对个别地区来港人士实施的强制检疫或其他感染防控措施,以配合与内地互认「健康码」及互免检疫,以及与其他地区探讨「旅游气泡」等安排。
 
香港延长内地等人士入境强制检疫令措施至10月7日
 
除了在加强接触者追踪的工作外,就到港人士实施强制检疫或其他感染防控措施是本港抗疫策略的重要一环。政府现时透过《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实施有关措施,而当中第599C章的有效期将于二○二○年九月七日届满。政府早前修订上述两条规例,引入机制赋权予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指定从第一类指明地区抵港人士必须接受强制检疫,以及从第二类指明地区抵港人士,可在符合相关条件(例如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结果为阴性)下,无须接受强制检疫。
 
根据599C章内容要求,除符合条件的豁免人士外,内地人士入境香港须强制隔离14天检疫令延长至10月7日。
 

《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内容

 
香港政府于二月七日刊登宪报订立《规例》,以果断和严厉的措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十四日期间,曾在内地逗留任何时间的人士,不分国籍和身份证明文件,必须接受十四天的强制检疫。违反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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