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与伦比的市场份额、丰富的自然、资源政策的扶持、相对稳定的政治、治安环境和完善的供应链带来的集群效应吸引了很多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分公司或是投资开设工厂。
客户金先生在韩国有一家做安防摄像头的工厂,大部份的产品是出口到中国内陆城市。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更快地响应客户需求及扩大市场份额占比,金先生与其它股东决议以韩国公司的名义在中国开设分公司。因总公司为境外公司,所有境外公司在大陆投资都是需要做公证认证的。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件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金先生的助理找到使馆认证网咨询有关于境外公司在中国内地设立分公司需要做什么资料的公证认证?对于金先生的问题,结合我们以往办公证认证的经验,通常用证部门是会要求事业者登录证,登记事项证明书,代表的护照等有关公司资料。具体的要以当地用证部门要求为准。通过与当地的工商部门沟通,金先生的助理了解到工商部门只需提交韩国公司的事业者登录证,登记事项证明书公证认证便可以开设分公司。
一、韩国公司主体资料公证认证需在中国内地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
- 1、最新事业者登录证(营业执照);
- 2、最新登记事项证明书;
- 3、及其它认证所需资料。
二、韩国公司主体资料公证认证需在中国内地注册分公司所需步骤:
- 1、跟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使馆认证网;
- 3、由当地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4、将公证后的韩国公司主体资格证明递交至韩国外交部办理认证;
- 5、将外交部认证后的韩国公司主体资格证明送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三、韩国公司主体资料公证认证需在中国内地注册分公司所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