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昨日(五月七日)公布,将按照「疫苗气泡」概念,调整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来港人士(包括回港的香港居民)的登机、检疫及检测安排。如果本地及相关外地地区疫情未有重大转变,相关措施将于五月十二日凌晨零时实施。
按照行政长官于四月十二日宣布的抗疫新路向,政府早前已宣布于今日起调整登机及强制检疫安排分组,以风险为本的原则实施来港人士的登机、检疫及检测安排:海外(中国以外)地区分为《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下极高风险A1组指明地区、甚高风险A2组指明地区、高风险B组指明地区、中风险C组指明地区,以及低风险D组指明地区(详见附件)。
按照「疫苗气泡」概念,政府将进一步根据风险水平,适度缩减并未逗留极高或甚高风险地区、从海外来港并已完成接种疫苗的人士的强制检疫期,以及相应地缩减从中国地区来港并已完成接种疫苗的人士的强制检疫期。有关人士仍需接受相应的强制检测安排(详见附件)。
在新安排下,曾逗留低风险D组指明地区并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须于指定检疫酒店进行强制检疫七天(原为14天),然后须进行七天自行监察,并于抵港后第12天接受强制检测。
曾逗留中风险C组指明地区及高风险B组指明地区,并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的强制检疫期,须于指定检疫酒店进行强制检疫14天(原为21天),然后须进行七天自行监察,并于抵港后第16天及第19天接受强制检测。
至于极高风险A1组指明地区及甚高风险A2组指明地区的登机、检疫及检测安排则维持不变。曾逗留于A1组指明地区超过两小时的人士,不能登上任何来港的民航客机。就甚高风险A2组指明地区,相关人士到港后必须于指定检疫酒店接受强制检疫21天(期间检测次数增加至最少四次),然后须进行七天自行监察,以及于抵港后第26天接受强制检测。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缩短检疫期的安排并不适用。
至于曾逗留于中国地区(内地、澳门及台湾)的抵港人士,目前如非循回港易计划回港,须接受家居强制检疫14天。有关检疫安排亦会相应调整,无论是经陆路口岸或是机场抵港,相关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的强制检疫期亦将由14天缩减至七天,其后进行七天自行监察及在抵港后第12天接受强制检测。
完成接种疫苗人士是指在抵港当天的14天前已按指引完成接种所需疫苗剂量的人士。如果来港人士在香港以外接种疫苗,除了香港本身已经认可使用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外,亦会接受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紧急使用清单或资格预审疫苗清单上的疫苗,及经世卫指明的严格监管机构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使用的疫苗。政府会在上述措施生效前将相关疫苗名单上载至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供参考,并不时作更新。
与此同时,政府亦会加强对入境人士的检测安排,目的在于确保即使调整了强制检疫安排,仍可以继续透过检测尽量捕捉漏网之鱼。除了现时在登机前及/或到埗后的检测外,视乎入境人士来源地区风险分组及适用的强制检疫期,入境人士亦须接受更频密的定期检测,包括于强制检疫完成后仍要接受强制检测。
政府将刊宪更新《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及第599H章下的相关指明,以在五月十二日起落实上述措施。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会继续密切监察情况,包括全球及本地疫情的发展、接种疫苗的进度及出入境人数的变化,在有需要时进一步调整对不同风险地区到港人士的登机及强制检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