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程先生持有内地身份证,在香港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并担任该公司之唯一董事。在去年年底该公司与内地一家工厂签署了采购合同,并缴交了预付款,但因内地的工厂不知何种原因一直迟迟未给发货。这也导致程先生无法按时给客户安排发货,耽误了交期并按合同做了赔付给到客户。因损失金额较大,现程先生准备在内地起诉这家工厂。
因是以香港公司的名久与内地的工厂签订的合同产生的纠纷,这种类型的案件在内地法院都是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且在港澳地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参加诉讼,应以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议的形式授权法定代表人及代表律师并做公证才能用于内地进行诉讼活动。
透过内地的诉讼律师,程先生找到使馆认证网为其办理不过港的唯一董事会决议。接下来使馆认证网Alin为大家分享下,董事在内地如何不过港办理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内地进行诉讼。
一、不过港办理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用于上海诉讼所需资料:
- 1、香港公司全套文件(包含CI、BR、NAR1、AA);
- 2、授权委托书;
- 3、唯一董事决议;
-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5、董事身份证或护照。
二、不过港办理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用于上海诉讼办理步骤:
- 1、跟使馆认证网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使馆认证网;
- 3、客户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 4、确认无误后,安排视频签署;
- 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6、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专用章;
- 7、公证完成后,使馆认证网寄出公证文件给客户。
三、不过港办理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用于上海诉讼办理所需时间:
- 视频签署文件后寄出,我们收到资料后约7-10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