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户籍管理条例其中一项规定: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在我们使馆认证网的留言对话框也经常会有类似这样的留言“本人已移民香港,内地户口已被注销,现因要移民,被移民居要求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公证,如需办理?”抑或是“本人现持有香港身份证,内地身份证已注销,能否开具
证明香港身份证的我与内地身份证的我是同一人公证?”
今天小编就针对于内地户口注销证明办理公证认证用于他国使用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客人古小姐在内地出世,小时候曾有内地户籍,因随父母移居至香港,获得香港身份证后,内地的户籍也随之被注销了。现因古小姐随其先生要移民至荷兰,移民局要求还需要提供一份由内地公安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文件,并且需要公证及做双认证。经朋友介绍,古小姐找到我们
使馆认证网的工作人员,委托我们为其办理户口注销证明公证及外交部认证+荷兰驻华使馆认证事宜。接下来就由使馆认证网Alin跟分享办理该文件全流程。
香港人的内地户籍注销证明公证认证用于移民荷兰所需资料:
- 1、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 2、申请人原内地身份证;
- 3、申请人的内地户籍注销证明或户口本。
香港人的内地户籍注销证明公证认证用于移民荷兰所需步骤:
- 1、与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文件扫描件发给我们使馆认证网;
- 3、对客户所提供的文件进行查核;
- 4、核实无误后,由国内公证机构出具中英文公证书;
- 5、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认证;
- 6、最后办理荷兰驻华使馆认证;
- 7、办理完成后,使馆认证网寄出公证书给客人。
香港人的内地户籍注销证明公证认证用于移民荷兰所需周期:
中国文书办理公证双认证样本用于荷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