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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继承这二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它在我们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法律案件,看似简单,但是办理起继承手续,资料甚是繁琐。除了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及子女情况等资料外,继承人也还需要提供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这是一份缺一不可的证明文件,可以证明继承人是有权及合法继承的文件之一。
 
办理与已故双亲是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用于在香港继承遗产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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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梵先生因双亲在香港逝世,其父母给梵先生留下一层楼。梵先生因为继承这层楼,花了近大半年的时间才筹备好资料。主要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在内地结婚的,而梵先生也是在内地出生再随父母移居过港的。由于文件保存不当,其父母的结婚证原件丢失了,只保留影印本。梵先生虽保存着内地出生证,但因为他拿了香港身份证后又改名了,所以香港法院要求梵先生需要提供一份由内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因为此事,梵先生还亲身返回乡下找相关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资料,但因资料准备不齐且无内地户籍无法为其办理该文书。因为时间紧迫,无奈之下梵先生又匆匆返回香港。
 
回到香港后的梵先生,一直在咨询代办公证文书的机构。最后在网络上看到使馆认证网有代客户办理过类似的案例。便致电使馆认证网的工作人员,跟工作人员述说了他所需的公证业务内容及其用途。在了解到梵先生的情况后,使馆认证网的工作人员回复道,“此项公证需要由公证处去核实情况,如果核实情况属实便可出具该文件的公证书并递交到外交部认证。如果愿意尝试的话,我们可代为办理。”因此公证书也是困扰梵先生许久,梵先生也表示愿意试一试,并根据使馆认证网工作人员的例出的清单准备资料。幸运的是,通过梵先生所提供的资料,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经过与相关部门核实并确定情况属实后,便为其出具了公证书。最后,通过三周的时间帮梵先生办理好公证书及外交部的认证。
 
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下办理与已故双亲的亲属证明公证认证用于在香港继承遗产的全过程。
 

一、办理与已故双亲的亲属证明公证认证用于在香港继承遗产的所需资料:

 
  • 1、申请人之身份证及回乡证;
  • 2、申请人之出生证;
  • 3、申请人之改名契;
  • 4、申请人父母之结婚证;
  • 5、申请人父母之死亡证明;
  • 6、及其它公证处所需资料(如需)。
 

二、办理与已故双亲的亲属证明公证认证用于在香港继承遗产的所需步骤:

 
  • 1、与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文件扫描件发给我们使馆认证网;
  • 3、由公证处对客户所提供的文件进行查核;
  • 4、核实无误后,由内地公证机构出具中英文公证书;
  • 5、递交至外交部办理领事认证;
  • 6、办理完成后,使馆认证网寄出文件给客人。
 

三、办理与已故双亲的亲属证明公证认证用于在香港继承遗产的所需时间:

 
  • 资料齐全的情况,办理时间为3-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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