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要在内地办理继承遗产手续时,内地公证处通常都会要求须出具一份由香港律师出具的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的文件。而如果被继承人也是香港人的话,按照现在最新要求 ,那么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香港律师需要向律师公会及香港高等法院进行遗嘱查册,确认被继承人是否在香港有订立过遗嘱,该查册时间通常需要耗时1-1.5个月。
经与内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香港中法在今年年初修改了有关办理继承公证书的要求,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要如何在香港办理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吧。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客人宋小姐是在内地出生的现是香港身份,其父母多年前相继在香港去世,生前留有内地的遗产一直还未处理,现宋小姐决定放弃继承父母生前在广州的一套房产由其姐姐一人继承,宋小姐的姐姐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转名手续时被告知需要有当地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于是宋小姐的姐姐又来到广州公证处办理房管局所要的继承公证书。公证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告知因其父母是香港身份且是在香港死亡,需要在港找律师出具一份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并加章转递,同时宋小姐按民法典规定也是合法继承人之一,还需要出具一份她的盖有转递章的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
宋小姐和其姐姐都不知道要如何办理,宋小姐通过网络搜寻找到我们
使馆认证网咨询,了解情况后我们为她详细的介绍了该声明书办理程序及所需时间,需要先调查核实宋小姐父母在香港有无遗嘱情况(具体是先到香港高等法院处查察是否有被继承人的遗产承办的申请及知会备忘纪录,以及向香港律师会提出向香港律师会会员发出通告查询被继承人有否在香港律师会会员处立下遗嘱),在收到结果后才能继续办理公证。
宋小姐在听完我们的讲解后表示理解,并最终确认委托我们为其办理。在耗时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确认宋小姐父母在香港没有遗嘱后,我们的律师便根据她的具体情况拟好公证草稿给到她确认,但宋小姐看过草稿后存在顾虑要求进行修改,因其只是要放弃父母在广州的这套房产给姐姐继承,但草稿中是写放弃继承其父母名下的所有遗产。我们跟宋小姐解释了按照最新要求只能这样写,不然的话会审核通过不了。
最后宋小姐两姐妹经过沟通后决定由宋小姐作为声明人在香港办理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之后再亲自回内地到广州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针对宋小姐的具体情况,下面就由使馆认证网Jacky为大家分享一下办理过程吧。
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资料
- 1、声明人(即宋小姐)的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
- 2、声明人父母的香港身份证、死亡证及结婚证;
- 3、声明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死亡证(如有);
- 4、声明人姐姐的中国居民身份证;
- 5、声明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 6、内地公证处地址(如副本须转递)。
特别注意,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是一件很严谨的工作,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办理所需的资料也不同,因此本文仅供参考。
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具体流程
- 1、跟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使馆认证网;
- 3、查察被继承人在香港是否有承办遗产及在香港律师会会员处立下遗嘱(这个过程大概要一个月左右);
- 4、收到结果后,律师根据客人材料拟公证草稿;
- 5、声明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携带上述资料到我们律师楼面签;
- 6、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7、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
- 8、办理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是邮寄公证书正本。
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时间
- 资料齐全,声明人到我们律师楼签署文件后,办理时间是2-3天。
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加章转递公证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