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死亡证明是由香港生死登记处出具的一种文书,香港死亡证如果要在内地使用,一般都需要办理转递公证手续后方可得到认可,例如亲属在香港病逝或意外身亡的,家属在内地处理死者的遗产时,需要把香港生死登记处出具的死亡证明递交至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加盖转递章后才能在内地相关部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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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刘先生是内地人,他的爸爸几年前因病在香港去世,现家人在如何处理其爸爸遗产的时候出现纠纷,已经尝试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只能起诉至当地法院请求判决解决。但法院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告知目前无法核实香港死亡证的真伪,需要由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书并加盖什么转递章后才能立案受理。
刘先生不知道要怎么办理,而且也不方便亲自来香港,最后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
使馆认证网咨询并委托我们代办,下面为大家介绍下具体如何办理吧。
办理此公证需注意的是,部分地区法院可能会要求公证书副本需要直接转递给他们,办理前需自行确认。
香港死亡证公证用于内地法院诉讼办理所需资料
- 1、申请人刘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 2、刘先生父亲的香港死亡证原件。
香港死亡证公证用于内地法院诉讼办理所需时间
- 一般情况下,我们收到资料后2-3个工作日可办理完成。
香港死亡证公证用于内地法院诉讼办理具体流程
- 1、跟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后支付费用;
- 2、把上述办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我们;
- 3、律师根据客人提供的材料拟公证草稿;
- 4、客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亲自递交或邮寄资料给我们;
- 5、收到资料后,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 6、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 7、办理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公证书。
香港死亡证公证参考样本用于内地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