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的死亡公证书中对于死者的信息一般要载明死者的性别、出生日期、死因、及死者的出生日期。关于死亡证明是有以下几种情况的:
- 1)正常死亡的,在医院死亡的以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其次为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确定的死亡时间;
- 2)未死于医院的,以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或者民政殡葬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
- 3)非正常死亡的,以公安机关或者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
- 4)宣告死亡的,应当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可以在公证书中加注判决书编号。
通常客户提供给到我们办理的都是医院、民政殡葬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此公证书,是需要提供申请人与死者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死者的亲属),并将该关系公证书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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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李先生的父亲是在内地移居到香港发展,十年前便返乡安颐晚年。去年年底,因病在内地医院过世。李先生忙完父亲的后事后,现需要处理父亲身前遗留的财产(香港的房产及银行存款)。根据继承办的要求,李先生所提供的内地死亡证明,需要在内地办理公证之后递交到外交部加签。
由于李先生忙于工作且加上不熟悉内地的办证流程,在网上了解到
使馆认证网是专业为港澳台人士办理内地的涉外公证书,而且在使馆认证网的官网看到类似案件的分享办理过程。所以添加我们使馆认证网工作人员的微信,进行一番详细的了解。经过了两天的沟通,李先生决定由使馆认证网全权代为办理其父亲之死亡公证认证书。
接下来给大家分享港人之内地死亡公证用于香港继承房产之用办理的全过程。
一、港人之内地死亡公证用于香港继承房产之用所需资料:
- 1、申请人之身份证及回乡证;
- 2、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 3、死者之死亡证明。
二、港人之内地死亡公证用于香港继承房产之用所需步骤:
- 1、与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并且支付费用;
- 2、把上述的资料文件发给我们使馆认证网;
- 3、资料无误后,由内地公证机构出具中英文公证书;
- 4、递交至外交部办理领事认证;
- 5、办理完成后,使馆认证网将公证书寄出给阁下。
三、港人之内地死亡公证用于香港继承房产之用办理所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