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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声明书是一种法律文件,通常用于证明一个人的婚姻状况。声明书会体现声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明确说明声明人是否已婚、离婚或丧偶。如果已婚或有过婚史的,需要包括结婚日期、地点及配偶的基本信息。婚姻声明书通常需要公证,以确保其法律效力,便于在法律事务中使用,如财产继承、签订合同等。一般地情况下,婚姻声明书都是由本人亲自在公证员的见证下声明及面签。但是,如要出示已过世的人的婚姻状况声明书该如何办理呢?
 
客户李小姐近几个月在处理父母的遗产继承事宜,虽李小姐是遗产继承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其中还涉及到李小姐的哥哥的婚姻状况声明书,以确认他没有配偶及子女,从而简化继承程序。但由于李小姐的哥哥在去年在一场交通意外中过世了。李小姐的哥哥生前从未结过婚,也并没有任何子女。虽然,亲朋好友都知道她的哥哥是未婚的,但由于是要处理继承事宜,所以是需要办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声明书。另外,李小姐虽是内地户籍,但她的哥哥则是香港籍,这给办声明书的又增加了难度。
 
内地人如何代替已过世的港籍亲人在香港办理婚姻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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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的介绍下,李小姐找到了使馆认证网的工作人员咨询办理相关事宜。在了解到了李小姐的情况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已故者无法亲自办理,但可以由亲属代为声明其生前婚姻状况。但办理此公证的前提是,是必须要有文件可以证明李小姐与她哥哥的亲属关系,通常是出生证明书,拟或是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或公证书)。
 
由于李小姐与哥哥出生是并没有出生证明书,所以李小姐在使馆认证网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根据手上现有的资料前往内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亲属关系证明书。在办理完了亲属关系证明书之后,在使馆认证网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李小姐又赴香港婚姻登记处为其哥哥申请一份寡佬证。在所有的资料都备齐的情况,使馆认证网提供了一份公证草稿,让李小姐与内地的用证部门确认。不到一个工作日,便得到了内地用证部门肯定的回复,可以我们使馆认证网提供的公证稿办理公证书。李小姐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在面签的第三个工作日,李小姐拿到了公证过的婚姻状况声明书。她心中感慨万千,经过了一个月的时间,遗产继承的事宜终于可以顺利办理完成。
 
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下内地人代替已过世的港籍亲人在香港办理婚姻声明书的全过程。
 

一、内地人代替已过世的港籍亲人在香港办理婚姻声明书的所需资料:

 
  • 1、声明人的身份证;
  • 2、声明人与逝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 3、逝者的身份信息;
  • 4、逝者的寡佬证;
  • 5、逝者的死亡证明。
 

二、内地人代替已过世的港籍亲人在香港办理婚姻声明书的所需步骤:

 
  • A、跟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B、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使馆认证网;
  • C、客户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 D、确认无误后,声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使馆认证网律师楼面签;
  • E、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
  • F、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 G、办理完成后,使馆认证网寄出公证书到客户提供的地址。
 

三、内地人代替已过世的港籍亲人在香港办理婚姻声明书的周期:

 
  • 面签后,二至三个工作日便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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