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之间的日常往来越来越频繁,两地居民之间的跨境婚姻数量呈上升趋势。这些婚姻一般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香港居民可在香港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然后与内地居民在内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以及内地居民来港与香港居民登记结婚。
在大湾区经济文化交流的日益紧密,我们可以预料到,涉及内地与香港两地的跨境婚姻数量会持续增加。在婚姻增加的同时;离婚现象也会增多。
在香港的离婚手续和内地有所不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必须经过家事法庭批准,只有拿到法庭的离婚绝对判令,男女双方此时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离婚;整个流程顺利办理下来也至少要6个月左右。在港办理离婚,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双方需共同向家事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并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递交给到家事法庭。该“共同申请书”所提及的内容(如:子女的抚养问题、债务、财产分割等问题)类似于内地的离婚协议书。本次使馆认证网将要为大家介绍,如果夫妻双方在香港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要怎么对香港的文书做公证才能在内地有效使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客人萧小姐是内地人,与前夫在10多年前在香港家事法庭提交了一份表格2C的共同申请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前夫承诺萧小姐每个月都会给抚养费,但是给了五年左右后续就失联了,剩下萧小姐自己一个人在供房,近期前夫突然回来想要争夺房产,而且对于之前承诺的早在“共同申请书”里提到的财产分割和抚养费不予承认。无奈之下,萧小姐只能在内地请律师进行了发起诉讼程序,法院要求需要萧小姐对共同申请书做一个公证手续才能有效使用。
萧小姐不知道要如何办理,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我们使馆认证网。简单沟通之后,决定委托我们代为办理,针对她的情况,我们来看看流程吧。
一、香港离婚共同申请书公证在内地法院诉讼办理所需资料:
二、香港离婚共同申请书公证在内地法院诉讼办理具体流程:
- 1、跟使馆认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使馆认证网;
- 3、律师根据资料拟公证草稿给客人确认;
- 4、客人确认无误后,亲自递交或邮寄上述资料给我们;
- 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6、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
- 7、办理完成后,寄出公证书给客人。
三、香港离婚共同申请书公证用于内地法院诉讼之用所需时间:
四、香港离婚共同申请书公证样板用于内地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