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认证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布提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4年12月4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吉布提共和国持有效的吉布提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为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章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电话:0755-21037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