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及其它合法财产等。按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客户林小姐的父亲在今年七月份过世,生前名下还有一处位于北京市的房产。因过世比较突然,所以并没有在这之前办理房产过户或立有遗嘱。根据法定继承顺序,林小姐的妈妈、哥哥及林小姐本人都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因林小姐已定居香港,且受疫情影响不能亲自回内地办理继承事宜,所以决定放弃继承她应得之份额。林小姐被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告知,如果要放弃继承遗产,需要在香港办理一份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并加盖中法转递章。林小姐透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使馆认证网,了解到我们之前办过很多相同的案例并价格合理,故决定委托使馆认证网为其办理香港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公证。
使馆认证网工作人员通过与林小姐沟通了解到,其父亲生前没有收养任何其他子女,且其祖父与祖母也早于其父亲逝世。根据林小姐的情况,工作人员为其起草草稿,并与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确认无误后,安排林小姐到我们香港律师楼签字办理。通过客户实例为大家分享下,在港不回内地如何办理放弃遗产继承声明公证。
* 因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以下办理所需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准确资料需沟通后才能确定。
香港人放弃内地遗产继承声明公证用于内地所需资料:
- 1、声明人林小姐香港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证;
- 2、林小姐家人的内地戶口薄,
- 3、林小姐父亲、母亲、哥哥身份证;
- 4、林小姐父亲戶口注销证明及死亡证明;
- 5、林小姐父亲在内地房产证;
- 6、林小姐祖父与祖母的生前个人基本信息(名字及哪年在哪过世);
- 7、内地公证处联络地址(副本须转递)。
香港人放弃内地遗产继承声明公证用于内地流程:
- 1、跟使馆认证网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使馆认证网;
- 3、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起草稿确认信息;
- 4、确认无误后,声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使馆认证网律师楼面签;
- 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6、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
- 7、办理完成,使馆认证网寄出公证文件给客户。
香港人放弃内地遗产继承声明公证用于内地办理时间:
- 声明人林小姐到我们香港律师楼面签后2-3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香港人放弃内地遗产继承声明书公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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