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确认的出生证、死亡证、结婚证、无犯罪记录、学历证明等,以及有关当事人(非中国公民)的声明书、委托书等文书,送往中国使用,需要经过中国驻菲律宾使馆认证。
认证地点是在菲律宾当地进行的,涉及到跨国认证程序,还须注意以下两点:
- 1、根据中国关部门规定,用于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 2、领事官员如发现有关文书不合法、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或被涂改、拆换等,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菲律宾大使馆认证不要求本人亲自在场,毕竟认证手续在菲律宾,本人亲自前往是比较麻烦的,因此菲律宾使领馆是允许他人代为递交认证申请的,要求有人亲自递交,不接受邮寄的形式进行认证申请。
菲律宾大使馆认证和其他国家文书认证程序基本都是相同的,性质和目的都一样,大使馆认证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文件在另一国使用时,是具备真实的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