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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登记离婚的人士,回国之后是不用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的,韩国离婚需要经过中方法院进行裁定后,方可在国内使用,在裁定时,要求提供韩国离婚证认证后的文件。
 

韩国离婚证大使馆认证的资料:

 
  • 1.韩国离婚证原件或者扫描件;
  • 2.夫妻两人有效护照扫描件/复印件;
  • 3.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韩国离婚证大使馆认证的流程:

 
  • 1.先由国际公证律师或者当地的公证员将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加以担保文件真实性,最后签字盖章。
  • 2.文件由公证员做担保之后,需要将文件递交到韩国外交部进行认证,是对公证员的签名和章进行认证。
  • 3.当文件在外交部进行认证的时候并不代表就已经完成,还有最后一个步骤,即中国驻韩国使馆认证。也就是说当文件在韩国外交部认证完成之后,还要将文件再拿到中国驻韩国使馆进行认证。
 

韩国离婚证大使馆认证的时间:

 
  • 认证时间一般情况下大约需要15工作日的,加急办理大约需要7个工作日。使馆认证网会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文书认证,并把文件寄送给客户,认证完成。
 

韩国大使馆认证范围:

 
  • 1.民事文件:韩国结婚证、韩国出生证、韩国无犯罪记录证明、韩国护照、声明书、护照、死亡证明、单身证明、韩国学历证书等等都个人文件都可以办理;
  • 2.商业文件: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公司合同、授权书、银行资信证明、董事名册、公司章程、股东信息等等公司商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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