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李小姐近几个月在处理父母的遗产继承事宜,虽李小姐是遗产继承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其中还涉及到李小姐的哥哥的婚姻状况声明书,以确认他没有配偶及子女,从而简化继承程序。但由于李小姐的哥哥在去年在一场交通意外中过世了。李小姐的哥哥生前从未结过婚,也并没有任何子女。虽然,亲朋好友都知道她的哥哥是未婚的,但由于是要处理继承事宜,所以是需要办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声明书。
客户吕小姐与其前夫几年前在香港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吕小姐要将名下在内地的房产出售,但房子在交易过程中,内地的房产交易中心需要吕小姐提供一份婚姻证明文件,而吕小姐提交的香港离婚绝对判令被告知需要在香港找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及加盖中法转递章。随后,吕小姐返港后通过网络的搜索找到了我们使馆认证网咨询,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下香港离婚绝对判令公证用于内地出售房产之用的全过程。
客户张先生是一名出生在内地但在香港工作的中年人,了解到公屋可以提供相对低廉的租金,由于已获得了香港永久身份证,各方面也具备了申请公屋的条件,于是张先生决定申请公屋,以便能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张先生开始准备申请资料。他翻找以前的文件,整理好身份证明(包括出生证明文件)、住址证明和收入证明。在提交申请资料时,住房署的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其提交的内地出生证明需要办理内地公证及外交部认证方可以作为有效文件。
香港客户杜小姐之前是在美国读书与工作过几年,后来因为结婚生子的原因,就回到香港定居了。在今年杜小姐想把之前在美国银行帐户里的钱转回香港的银行,才发现自己的美国银行帐户由于长期处于休眠状态被注销了,而自己存在里面的美金转成支票,银行寄给她当时在美的居住地址,但是因为杜小姐已经回到香港了,所以找不到本人签收,支票又被退回到银行。
客户栗先生是一位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但是是在内地上的大学,现因个人发展需要,栗先生决定准备申请加拿大的PR,在申请的过程中,因为涉及到其有四年的时间是在内地读书生活的,所以需要提供在这四年的无犯罪记录公证。因栗先生在短期内无法回到内地,最后便通过朋友的介绍找到使馆认证网代办该文书。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下,港人申请无犯罪公证办理全步骤。
客户雷先生之前是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之后通过投资移居到香港并注销了内地户口,现在又因家庭规划准备在新西兰定居下来。在申请移民手续时,就被要求到需要出具在内地的无犯罪公证。因雷先生现人处于新西兰,无法回国亲自办理,最后在网上找到使馆认证网咨询关于无犯罪公证代办事宜。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下办理已注销内地户口的香港居民办理内地无犯罪公证书用于移民新西兰的全过程。
在加拿大出生的婴儿,医院会为其出具一份出生证明,这就是所谓的“加拿大出生纸”。由于加拿大的出生纸只在加拿大境内有效,如果需要在境外使用,比如在中国,就需要通过一系列公证和认证手续。其中,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认证方式,用于证明官方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客户吴先生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其父母在改革开改后,出于生意及子女教育因素,移居至香港生活,但是其父母内地的房产一直未售卖。现因吴先生的父母在近几年双双因病离世,生前留在内地的房产需要进行出售。吴先生联系了内地的公证处,并与公证人员说明要办理继承的事宜,告知了现有的材料。公证人员在了解到情况后回复由于吴先生是香港居民,虽是继承内地的遗产,但是吴先生需要在香港先办理继承遗声明书,才可以回来内地办理其它继承的手续。
客户李先生,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但他的父母这一辈是从内地移居至香港的。其父母在广东省内有一套房产(夫妻共有房产),在其母亲过世后,家人决定由李先生来继承其母亲之内地遗产。由于李先生对内地的继承法律不太了解。他首先联系了内地的亲戚,了解了继承所需的基本材料,包括香港的继承声明书(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以及其它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声明书等文件。
在香港登记所得的香港结婚证如果要在内地使用,需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盖转递章,才可以被认为有效文件。所以如果需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先是需要把香港结婚证公证书再办理手续,且无论是协商一致或协商不成的,都是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与上述提到的诉讼形式相同。
客户李小姐在前几年与其先生在香港領的结婚证。结婚证一直由其先生保管,但因某些原因导致结婚证丢失了。今年因两人感情不和,决定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在与内地的律师咨询后,了解到因为是在香港登记的结婚,所以需要先办理香港的结婚证公证才可以。
虽然现在内地的房价也是居高不下,但相对于香港高昂的房价,许多港人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置业大部份人还是会选择在内地。目前深圳、广州、珠海、中山多数被港人列入购房参考城市范围。虽然港人在内地购房同样享有减免契税的待遇,但在申请过程中,少不了一份重要文件:家庭成员声明公证书,该声明书主要是证明其家庭(或个人)在内地仅有一套住宅。
客户全小姐是内地人,其先生是香港人,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的结婚手续。现全小姐要在广州的一家医院做试管婴儿手术,根据医院的要求,全小姐提供的香港结婚证还需要在香港律师楼办理公证及加盖转递章,才可以做为有效资料提交。由于时间比较紧急全小姐夫妻双方都无法亲身过港办理公证书,最后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我们使馆认证网代办。
客户游小姐是某香港公司内地分公司的行政人员,因为香港总公司业务上的需要变更了名字。由于内地公司的股东是这家香港公司,所以需要在内地工商局去做变更股东名字事宜。游小姐作为此次变更工商备案的主要负责人,根据游小姐与用证部门的沟通咨询,了解到需要出示香港公司唯一董事会决议公证书并加盖转递章。
客户钟小姐与其先生是在香港结婚,两人经常因各种经济上的开销及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小事而吵架,最终双方决定在春节过后和平分开,但在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却被告知虽然双方都是内地人,但是钟小姐夫妇之前是在香港领取的结婚证,所以该香港结婚证需要在香港办理公证后,再到当地法院提离婚诉讼申请,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出生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给宝宝申报户籍、国籍,证明血缘关系的重要证件。《出生医学证明》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开出
客户李先生的父亲是在内地移居到香港发展,十年前便返乡安颐晚年,去年年底因病在内地医院过世。李先生忙完父亲的后事后,现需要处理父亲身前遗留的财产(香港的房产及银行存款)。根据继承办的要求,李先生所提供的内地死亡证明,需要在内地办理公证之后递交到外交部加签。
客户满女士与其外籍先生是在美国登记的结婚,由于文化差异与生活习惯上的分歧太大 ,导致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两个人办理离婚诉讼时,因财务分割与子女抚养权上产生了巨大的争议,根据美国当地婚姻法更倾向于满女士的老公,所以满女士的律师建议满女士把中国的婚姻法与涉外婚姻法做好英文翻译办理海牙认证递交到美国当地的法庭。
客户李先生是澳门永久居民,因为工作原因,近十年来有大部份时间李先生是在内地居住的,这也是导致李先生在申请加拿大移民时间,被移民局要求需要提供在中国内地的无犯罪公证书,但李先生现身处其它国家,近期无法回内地办理此公证书,最后透过朋友介绍李先生找到了我们使馆认证网为其代办。
客户林小姐原持有内地居民户口,因与其先生移居至香港,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证之后便取消了内地户籍。现因其先生的事业发展及小孩的教学环境需要举家要定居于美国。林小姐的老公及小孩都持有美国护照了,现就林小姐需要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在办理的过程中,被移民要求提交的内地出生证明需要办理内地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