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在新西兰生下的宝宝,本质上来说还是中国宝宝,并不意味着宝宝加入了新西兰国籍,除非父母双方一方是新西兰籍人或者有新西兰绿卡。新西兰出生纸是境外文书,在国内办理上学、落户、签证延期等事宜,需先办理新西兰出生纸公证认证,以证明新西兰文件的真实性,使文件在国内使用的时候得到承认和相应的法律效力。
客户田小姐的母亲在香港抢救无效身亡,因为之前田小姐的母亲购置房产是直接登记在她的个人名下,经过家人的商量,现需把房产过户至田小姐的名下,但在内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时,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要求田小姐提交的香港死亡证明文件需要经过香港公证,证实该文件的真实性才能做为有效继承文件之一。
客户蒋先生是香港永久居民,他与太太是在英国留学时认识并在英国登记了结婚,现在蒋先生要为仍持有内地身份证太太申请单程证以便结束两地分居的生活,但在提交申请资料时,所递交的英国结婚证书被要求还需要拿回英国办理公证认证手续,这个要如何办理呢?
客户黄先生出生于五十年代,因为工作原因在九十年代初从内地移居至香港定居并取消了在内地的户籍,现黄先生要申请签证到美国跟他的儿子一起生活,在准备移民的资料时,了解到出生证明公证是必须要提交的,但因为黄先生的那年代是没有出生证明的,所以根本是提供不出来,通过网络搜索到使馆认证网咨询像他这样的情况如何办理出生公证书。
客户居先生在新加坡留学时与其太太在当地登记结婚,现夫妇两人决定趁房价下调的时机为自己的小家购置一套房产,根据要求,新加坡的结婚证是不能直接在做有效文件使用的,需要办理新加坡的公证认证方可使用,因为居先生夫妻双方近期都不打算去新加坡,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了使馆认证网为其代为办理新加坡结婚证公证认证用于中国内地购房事宜。
客户田小姐是出生于内地的香港人,因现在要跟未婚夫在法国登记结婚,被要求需要出示出生证明的公证文件。据田小姐表述是需要出生证明的单认证文件,但是按我们使馆认证以往替客户办理经验来讲,如果是用于申请旅游签证是可以只做单认证,但结婚用途的是需要做到双认证的,建设田小姐与用证部门确认下再做文件的公证。
客户司先生小时候在内地出世,不到三周岁时便父母随迁至香港定居。当时在过港前,应出入境相关部门的要求,做了一份出生公证书(证明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该公证书的正本一直保留至今。在今年司先生准备移居至澳大利亚,当把资料提交给移民代理时,被要求需要重新办理其出生公证方可使用。
香港客户台先生因其太太是美国人,在港登记结婚后,由于各种原因两个人决定还是定居美国。虽台先生持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但他是在2周岁时随爸妈从广东内陆城市移居到香港的,提交上去的内地出生证被移民局要求需要找内地公证处办理中英文双号公证,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客户姚小姐于93年出生在内地,因成绩优异被香港某大学录取了,随后也在香港工作并领取了香港永久性身份证。现因工作原因需要申请新西兰的PR,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出生证明还需要拿到内地公证处办理中英文的公证才可使用,在得到了移民局的肯定后,姚小姐便委托了使馆认证网代为办理她的中国内地出生公证事宜。
户徐小姐原来是内地户籍,在十几年前与其先生在香港登记结婚后便移居至香港定居,在十年前便获得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且注销内地户籍。现因考虑到小孩的教育问题,再加上她的先生已获取到澳大利亚的护照,作为配偶的她也提交了移民的申请资料,却被告之其资料不齐全,缺少了经公证处出具的中英文出生公证资料,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客户吴小姐是出生在内地沿海城市,在澳门某大学毕业之后也顺利在澳门就业定居结婚,现因另一半的生意业务发展,吴小姐一家都准备移民定居葡萄牙,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吴小姐需提供经公证认证过的出生公证书,但是吴小姐现持有的是澳门身份证,大陆身份证已被注销,这种情况要怎么才能办理呢?
客户Bee先生出生于广东省某市,在很小时便随父母移居至香港,现持有香港身份证。因父母年老过世,生前在香港遗有一处房屋,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的他,在办理继承相关手续时,因出生证明没有办理公证认证而暂时被退回申请手续,经朋友的介绍找到我们使馆认证网代办其中国出生公证认证事宜。
客户文小姐的儿子是一位在读大学生,为响应国家强军号召和实现自我价值,决定踊跃报名参军。通过体检之后,在提交资料做政审时,被负责人员要求还需要供一份其父亲的死亡证明公证书。原来文小姐的先生是一位香港人士,几年前因病在香港逝世,提交的是香港生死登记处出具的死亡证明,因此被要求需要在香港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盖转递章才能视为有效文件。
客户戚小姐想给即将满12周岁的女儿在深圳给女儿购置一套房产,但因为小孩还未满18周岁且是在香港出生的,持有的是香港出生证及身份证,根据要求,除了按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外,还需要戚小姐出示一份监护人声明书,要给港籍小孩购房怎么在香港办理监护人声明书公证?
客户梵先生因为需要继承其父母去世后在香港所留的房产,但因为他的父母是在内地结婚的,而梵先生也是在内地出生再随父母移居香港定居的,因为部分材料的原件遗失,香港法院要求梵先生需要提供一份由内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方可受理,通过网络找到我们使馆认证网分享过类似的案例,便委托我们为其代办公证认证事宜。
客户钱小姐1993年出生于广东省,后便随家里人赴港定居生活,现是持有香港身份证。现由于自己的个人规划,钱小姐在准备申请移民至美国,在准备资料过程中,发现最为棘手的文件居然是出生证明公证文件,本以为此文件可请香港国际公证人办理公证,却被告知该出生公证不是由香港政府出具的,所以不能在香港直接办理公证,须返回至内地找内地公证处办理。
库先生与姚女士两人在香港办理的结婚手续后又因感情不合在香港办理了离婚手续,近期库先生想出售自己名下内地的一套房产,应相关部门的要求需要出示他的香港离婚证及需要办理香港公证书,但是库先生不慎遗失了文件,这种情况要如何解决呢?香港离婚判决令丢失如何补办及办理公证书用于内地出售房产?
香港客户凌先生在没有疫情前,非常热衷于前往内地旅游,在短短的几年里趁休假时间已经游览了不少祖国的大好山河及名胜古迹,也曾经在不同时期短暂地在某些城市生活过一小段时间。现在因凌先生人在澳大利亚工作,同时也在着手准备移民手续,因为他在内地逗留的时间超过半年,所以移民局除了需要他在香港的良民证外,还需要到他在内地逗留的时间段的无犯罪公证书。
隆先生持有香港身份证,而其太太姚小姐是大陆人,几年前在香港结婚,之后因为隆先生的生意发展需要,夫妇一直定居在深圳。在今年终于备孕成功,到医院建档时被要求先办理生育登记才能享受生育期间的医疗保险,但因为当时是在香港结婚的,所以出具生育登记的部门要求隆先生返回香港办理香港结婚证的公证事宜。
客户曲小姐是内地人,其先生是香港人,两人在内地登记结婚。现曲小姐在准备申请单程时,内地用证部门要核实其先生在香港有没有婚姻,因此要求曲小姐还需要提供其先生的无结婚记录证明,因为一家人现在都在内地,通过朋友的介绍找到使馆认证网,让我们为其代申领无结婚证记录证明书用于申请单程证之用。